在网络上广州钟点工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,存在雇用关系的劳动者,在网络上受雇于同一雇主的劳动时间每天超过4小时,劳动报酬以小时作为计算单位的一种非全日工作制的用工形式。网友以分钟、小时等为单位出售自己的时间,为别人效劳,收取报酬。这种“网络钟点工”通常是顾主在网络上付费,然后让“网络钟点工”为自己做事,如送花、买火车票、接人、送饭、临时看管小孩、陪人聊天等合法工作。
职业初型
“网售时间”是网络钟点工的初型。最近网上热销人生“剩余时间”,网友以分钟、小时等为单位出售自己的时间,为别人效劳,收取报酬。有网友开的“剩余人生店”两个月就盈利3000元。这种类似于钟点工的网售时间被网友称为“网络广州钟点工”。这种“网络广州钟点工”通常是顾主在网络上付费,然后让“网络钟点工”为自己做事,比如送花、买火车票、接人、送饭、临时看管小孩,代打电话,陪人聊天,临时家教等。实际上,这与传统意义上的钟点工并没有很大的区别,只不过它是通过网络支付服务费和在网上提出需要服务的项目。
薪资计算
网络钟点工是以小时为计酬标准的一种用工形式,但应当注意的是,并非以小时计酬的都是钟点工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68条规定:“非全日制用工,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,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,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。”由此可以看出,钟点工与全日制用工相比,在待遇、保障等方面均有不小的差距。如果劳动者平均每日的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,或者每周工作时间累计超过24小时,则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。有人认为,网络钟点工应该划归生活服务电子商务领域。其实是生活服务行业一种特殊的就业、兼职形态,弥补了商家服务的盲点。
在了解完了网络钟点工的一些基本的常识之后,您是否已经对网络钟点工的认识上升到了另外的层次了呢?需要指出的是这种新生事物由于各方面的规定还很不完善,所以建议大家在选择的时候还是要谨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