辛辛苦苦去打小时工,结果到了开工资时,店长却称她擅自辞职,不给工资。日前,小周给本报打来求助电
话。
小周称,今年8月,她来到大东区龙之梦的呷哺呷哺火锅店打小时工,每小时工资9.2元。
“9月份后,我因为自身原因提出辞职。”小周说她离开时,还有36小时工资未结,共331元钱,应该做到9月份的工资里。本来10月15日开工资,可等到10月24日,也没人通知她去领工资。小周给店长打电话,没想到店长竟然对她说:“你说走就走,还想要工资?”
小周问店长凭啥不给她工资,店长说因为她擅自辞职,影响了其他员工的排班,他还说这钱她肯定拿不到了。对此,小周非常委屈:“小时工辞职怎么会影响其他员工的排班?再说,我辞职时他也同意了。”
记者随后给呷哺呷哺火锅店总部打去电话。人力资源部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给记者致电称:“了解事情经过后,已经批评了当事店长。小周的工资将在下个月发工资时补给她。”对这个结果,小周表示满意。
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对非全日制用工,雇佣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,因此火锅店不应以小周“擅自辞职”为由拒付工资。